【圆明网】辽宁省黑山县法轮功学员张海艳因进京上访,被非法判劳教两年,在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遭非人折磨。2003年3月21日被家人接回时,已精神失常,生活不能自理,头部、手,以及其它部位都有明显的伤痕。2004年1月18日含冤离世。
张海艳,女,34岁,家住黑山县胡家镇西尤村王家自然屯。1996年开始学炼法轮功,学法后身心受益匪浅。
2001年7月张海艳履行公民合法权益,依法去北京上访,遭北京不法警察抓捕后,由胡家镇派出所和当地村干部将她带回当地,被派出所所长张栋殴打,恶警并向其家人勒索钱财,因家庭非常困难,确实没有钱,村书记王玉宝便带人去收割他们家地里的高梁,被家人严词拒绝,他们又将其送入黑山看守所关押,两个多月后张海艳被非法判2年劳教,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继续迫害。
据知情者透露,在劳教期间由于张不放弃修炼,绝食抗议非法关押,被施以吊铐、绳子捆绑、毒打等酷刑,恶警逼迫她放弃信仰,近两年的非人折磨,使她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。2003年3月21日被家人接回时,已精神失常,生活不能自理。她的头部、手,以及其它部位都有明显的伤痕。2004年1月18日(腊月二十七)含冤离世。
明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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